“口罩”这样戴?尤溪3人被查!
驾驶人罗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RP987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七五路行驶至旧汽车站路口时,被大队执勤民辅警发现其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监管,在车牌上夹了夹子。
2024年5月2日9时36分,驾驶人张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MD996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七五路行驶至三角场路口时,被大队执勤民辅警发现其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监管,用口罩将车牌挡住。
2024年5月15日9时40分,驾驶人陈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5Y030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七五路底层由东向西行驶至旧汽车站路口时,被大队执勤民辅警发现其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监管,在车牌上用夹子夹住纸张遮挡车牌。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车辆遮挡住车牌号以后,部分驾驶人因不惧怕电子的抓拍,会产生超速行驶、闯红灯、冲卡等诸多违法行为。
遮挡车牌号后,因为驾驶人故意违法行为增多,所以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此外,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遮挡号牌的车辆驾驶人逃逸,因车牌号无法认清,则很难查找肇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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