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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连查两起销售伪劣口罩案 一起已移送门

admin 3年前 (2021-04-29) 阅读数 179 #20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自开展新冠肺炎防疫工作以来,富阳局上下齐心开展防疫工作,以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为目标,深挖线索,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查办案件。近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连查两起销售伪劣口罩大案,其中一起已经依法移送门追究刑事责任。

  2月,富阳局执法人员因一起口罩价格投诉对位于新登镇的某单体大药房进行检查,在该药店经营场所内发现了一批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的口罩,共计10250片,4种款式。该药店实际经营者罗某(化名)称这批口罩是通过房某(化名)介绍从湖北仙桃某口罩厂购进,购进数量10万片,但罗某(化名)不仅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及相关检验合格证明且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并删除了微信信息。富阳局立即与门取得联系,并借用公安力量,掌握了罗某(化名)进销货款转账记录,并进一步从外围开展调查。

  无独有偶,又有消费者向富阳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反映,富阳某连锁药店最近在售卖一批口罩,数量不限购,但口罩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富阳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立刻派执法人员对该连锁药店进行暗访。暗访人员向一门店店员询问是否有口罩,店员表示,店内有两种口罩,一种是50只/包,4元/只,一包200元,另一种是布口罩,20元/只。暗访人员表示要50只/包的,店员随即从店堂后侧的小仓库内拿出一包口罩,并拿出引导暗访人员扫自己个人手机微信的收款二维码支付。暗访人员发现这包口罩外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既没有厂名、厂址,也没有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合格证,于是向店员提出疑问,店员当即解释称,这批口罩每箱内有一份标签与合格证,并不是三无产品。

  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检查,但当执法人员询问店员是否销售口罩时,店员却只给执法人员展示了开架销售的20元/只的布口罩,并表示只有这种口罩销售。执法人员随即到店堂后侧仓库内检查,在仓库内发现2个纸箱,其中一箱开封,内有50只口罩,另一箱未开封,箱子上用英文标注一箱有2000只口罩,但执法人员在纸箱内外均未找到任何标注厂名、厂址,也没有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合格证的标签信息。该店的经营者张某(化名)到店配合检查后,执法人员向其询问该批口罩来源,张某(化名)支支吾吾说不出进货渠道,只是一再称之后可以向执法人员提供进货凭证,现在拿不出来。执法人员当场对现场2050只口罩依法进行了扣押。

  随后,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罗某(化名)和张某(化名)进行了询问,发现二人竟然是亲姐弟的关系。期间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共召开案情通气会3次,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经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鉴定,其中罗某(化名)销售的3个款式口罩为不合格产品,涉案金额达7.2万元。3月2日,罗某(化名)因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被移送至门进一步侦查。3月12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也拿到了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张某(化名)销售口罩的检验报告,结论显示是不合格产品,但截止发稿前,张某(化名)都没有提供这批口罩的进货凭证和厂家信息,目前,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注重辨别产品真伪,保留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注意查看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避免买到“三无产品”,切不可轻信微商、朋友圈代购等信息,随意购买、使用。一旦发现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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