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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仙桃职业学院专项人才引进公告

admin 4年前 (2021-06-12) 阅读数 20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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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桃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驰名中外的“亚洲体操之乡”湖北省仙桃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事业发展需要,仙桃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引进非织造布产业专项人才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专项人才引进涉及16个岗位共21人,具体岗位和计划详见《仙桃职业学院2021年专项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如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通过扫描公告文末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支撑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两项均完成方为报名有效)。本次人才引进不受理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设置在2021年8月20日之后,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顺序:第一学历备案表+学历证书、后续各学历备案表+学历证书);

  所有支撑材料清晰扫描后按上述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应聘者在领取准考证时,递交上述材料的纸质档。如果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和发送支撑材料,或不按要求递交纸质材料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仙桃职业学院严格按专项人才引进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由仙桃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将及时在仙桃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站()公示。资格审查将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7月1日至7月2日17:00将手写的参加专项人才引进考试承诺书发送到邮箱,并通过邮箱回复的二维码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笔试50元、面试50元),不发送参加考试承诺书或不缴纳考试费的视作放弃本次专项人才引进考试。考试费用缴纳后一律不退还。

  确认参加考试者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7月9日或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仙桃职业学院人事处(湖北省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勤政楼222室)领取准考证。

  (1)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测试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评分。

  (2)其他岗位的面试重在测试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采取说课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评分。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综合成绩并列,有优先录用条件的排序在前,如仍有并列,则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院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递补名额。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对于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递补名额。

  根据岗位要求,对考试、体检、考察都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对拟引进人才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引进的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

  拟引进人才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属2021年应届毕业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引进资格),实行岗位管理,比照事业编制同岗位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工资。被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学院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引进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1.在专项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或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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