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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3起微信朋友圈卖口罩的案

admin 3年前 (2021-07-13) 阅读数 175 #2021
文章标签 湖北口罩事件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蒋长顺 记者 吴采平)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有3起案例是疫情期间通过朋友圈发布口罩供货信息,实施。还有1起为生产、销售伪劣防疫用品84消毒液案例。

  记者了解到,截至3月6日,湖北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29件145人,其中批准逮捕39件46人,起诉31件35人,法院已判决21件25人。湖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有利于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N95口罩等医用物资匮乏,谢某在自己根本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在售N95口罩的虚假信息,受害人李某通过微信与谢某取得联系,并商议在谢某处购买N95口罩1000余盒。谢某以收取定金的名义,通过微信和转账等方式骗取李某人民币129919元,后将李某微信拉黑。案发后,谢某全额赔偿李某损失。2月17日,天门市公安局将谢某抓获归案。2月29日,天门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谢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

  2020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祝某利用疫情期间口罩短缺的现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发布有大量口罩出售的信息。2月10日,犯罪嫌疑人祝某在明知上游卖家无法正常供货的情况下,隐瞒该事实,以售卖口罩的名义诱骗受害人许某翔、陈某付款,共骗取二受害人人民币137.4万元,并将所骗款项用于挥霍。其后,犯罪嫌疑人祝某向二受害人退还货款人民币27.1万元。2月18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2月24日,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将犯罪嫌疑人祝某提请批准逮捕。当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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