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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作案!威县查获一批假冒口罩

admin 2年前 (2022-01-23) 阅读数 120 #2021

  2020年2月1日,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微信用户“电商***”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一次性使用口罩的信息和图片……

  凭着执法人员的敏感,觉得这些口罩的来源可疑,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执法人员,成立专案组,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联合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对该微信号进行调查,发现该微信号使用者为“**服饰”刘某某。专案组执法人员和公安局食药大队随即到达该服饰门店,对其门店及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门市内有五箱“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外包装标示生产厂家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口罩”,注册证号为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适用范围为医用,规格为20只/包,从外观上看薄如蝉翼,做工粗糙,共计12600只。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需要依法注册,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备案,但当事人刘某某不能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立即对这12600只口罩予以扣押,并对当事人刘某某立案调查。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派专案组成员驱车赶赴300公里外的河南长垣市协查此案。在国家局和省局的积极协调下,终于拿回了涉案口罩的鉴别结果。

  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生产过“一次性使用口罩”;其产品最小包装规格有单只和10只,未生产过其他包装规格。

  据此,我局查获的12600只“飘安”口罩均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属于未依法注册的非法医疗器械产品。按照国家、省、市局在疫情防控期间查办涉疫案件从严从重的工作要求,我局已对当事人处以没收非法产品12600只一次性使用口罩并顶格罚款十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全民都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之时,在口罩成为人们抗疫战场上的重要“武器”时,你造假卖假,充当病毒的“帮凶”,成为全国人民乃至全人类的敌人,大发国难财,必将受到严惩。

  也借此警示各位电商朋友,您为大家提供了方便,我们记得,但也请您守住自己的良心,合法经营,如若不然,定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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