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工伤保险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本项目遴选三家保险机构承担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工伤保险服务,每人每月标准为11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在本地拥有办公场地(提供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3)同一总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同一总公司有多家分支机构投标,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标。
现场获取,现场报名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同时须提交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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