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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些“坑”!仙桃发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admin 3年前 (2022-08-20) 阅读数 121 #2021
文章标签 彭场口罩

  市消委、市市场监管局昨亮出消费维权“成绩单”。深入开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创建消费示范商户100户、示范维权站80个;推进12315和12345热线“双号并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强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开展假冒侵权、打击、“网剑”、扫黑除恶等专项执法行动,查获假冒伪类商品货值金额1500万元,查办一般程序假冒伪类商品案件569件、处罚450件,移送涉罪案件5件,铁腕整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市消费者委员会获评全省2021年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新的一年,市消委、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在仙桃”活动,推进大型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行业创建工作,创建更多的放心消费示范点;进一步协同各方力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夯实消费公平基础,引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促进可持续消费;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围绕新能源汽车、网络游戏、校外培训、农村消费、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等领域,开展民生监督和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提升消费监督质效。

  【案情简介】2021年6月13日,消费者刘先生在位于仙桃市宏达路东京秀客理发店接受洗发服务时,店内的一个吊柜突然掉落下来将刘先生肋骨处砸伤,商家承诺赔偿3000元。后经医院检查,肋骨处有骨折,刘先生认为赔偿不合理,要求商家赔偿30000元,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协调与维权。

  【处理结果】沙嘴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被投诉人向刘先生支付务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20500元,其中,现金支付18500元,另外赠送2000元的消费卡。刘先生在接到被投诉人赔偿的现金和消费卡后,对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感谢你们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让广大的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谢谢你们的守护”。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19 日,消费者刘先生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称,自己在仙桃市恒迪建材市场林源板材批发部花费7000元采购了一批板材用于自己新房装修、制作家具等用。制作完成一个月后,家具出现起皮、有裂缝等现象,怀疑购买的板材质量有问题,遂多次找商家协商赔偿无果后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并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干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经营场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又多次与板材供货商、消费者电线日组织三方进行现场调解。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1、被投诉方向消费者刘先生道歉;2、被投诉方一次性向刘先生赔偿现金15000元,作为对消费者的补偿。商家在调解现场通过微信支付15000元到刘先生账户,刘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案情简介】2021年4月14日,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于2021年4月3日在沔城回族镇饲料经销商彭云祥处购买了一批正大水产饲料,费用为5000元,约定2021年4月13日前到货。张先生收到货物后发现与当初约定的饲料品种不一致,消费者多次联系商家厂家无果后,遂于2021年4月14日向沔城市场监管所投诉,请求帮助维权。

  【处理结果】沔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听取消费者的相关情况后,迅速对被投诉方进行走访。通过多方了解,原是消费者与经销商约定好后,经销商再向正大水产仙桃分公司下单,直接从正大水产仙桃分公司厂区发货送往消费者提供地址。因厂区发货人员工作失误,错发另一品种饲料。当天下午,工作人员联系三方人员进行调解。经调解,由正大水产仙桃分公司公司7天内将消费者购买的饲料发货送达,同时将错发饲料收回,运费由正大水产仙桃分公司承担,另额外赠送一批同品牌饲料,价值500元。4月21日,张先生在收到饲料后,将一面锦旗送到该所,连连致谢。

  【案情简介】2021年1月21日,工业园市场监管所接浙江籍消费者叶女士投诉,反映其于2021年1月20日在仙桃工业园宜黄高速北侧湖北罗仁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三无”口罩,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退货并对该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处理结果】1月21日,工业园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发现湖北罗仁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1日歇业,同时发现当事人张伟租原湖北罗仁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场地,无照生产没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一次性平面口罩。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同时向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当事人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彭场镇籍刘某介绍向湖南籍向某及其同学销售了包装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平面口罩50万只,涉案口罩后转卖给投诉人叶女士。2021年2月5日,工业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责成被投诉人将5.9万元货款退给了叶女士,并对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9日,消费者肖女士向通海口市场监管所投诉称:2020年1月在通海口镇海口大道196号樊林家具花费4000元购买了一套家具包括床垫、床架、床靠背等,拿回后家具有一股刺鼻的气味现在过了一年都没消除,找商家协商退货遭拒,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 接诉后,通海口市场监管所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商家对肖女士的投诉事实表示认可。经组织肖女士和商家负责人进行调解,通过调解人员对商家宣传讲解消费者享有安全权、求偿权和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等知识后,商家表示主要是床架和靠背有异味,商家愿意当天为肖女士上门调换一款新床架和靠背,肖女士同意换货,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情简介】2021年5月5日,消费者周先生投诉称,5月4日在仙桃市好邻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环球广场店购买了一袋原味长吐司面包,食用时发现面包表面有多处霉点,属于霉变不合格品,其要求商家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于赔偿遭拒,要求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接诉后龙华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周先生所购面包样品,从透明的外包装袋上可以看到面包上的点点霉斑,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同消费者周先生一同赶到该超市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超市负责人承认因五一节假日期间超市生意太忙,在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过后马上整改,绝不会让类似情况再发生。在取得了消费者的谅解后,超市方积极主动地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给予消费者周先生1000元的经济补偿,周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8日上午消费者张先生在胡场镇幸福路的仙桃市鑫港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本佳汽车信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个学车报名协议,并交了9800元费用,下午因其家人反对他学车,所以选择了申请退款,业务员承诺12月9号也就是第二天按合同条约退款,但是因为合同里面有涉及不合理不合法的扣款条约,所以其不同意。

  【处理结果】胡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诉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仙桃市本佳驾培汽车信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扣除必要的费用500元后,剩余9300元退还给投诉人,双方达成共识,再无异议。

  【案情简介】2021年8月7日,消费者华女士在仙桃市商城旁妃颜国际美容店进行美容护肤时,被强制消费5000元,其认为非常不合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干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诉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调解,争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商家扣除华女士已消费的相关费用后,一次性退款4000元现金给华女士,其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案情简介】2021年9月9日,消费者甘女士投诉:2020年10月在仙桃市新天地四楼欣博教育培训机构为其小孩交纳28000元学科培训费,现在商家既不培训也不退还剩下的钱款,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处理帮助退费。

  【处理结果】沙嘴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第一时间联系该培训机构核查处理。经调解,商家扣除已培训3000元费用后退还甘女士25000元,甘女士非常满意。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13日,消费者向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8年12月25日在仙桃华中汽车市场东风4S店办理的以租代购购买的汽车,现在还清,消费者要求过户。商家要消费者缴纳985元的解压和过户费,消费者认为这个费用已经在购买时就缴纳,并且还有1000元的押金至今也没有退款。向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商家尽快办理过户和退回押金,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协调与维权。

  【处理结果】工业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诉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被诉方退给向先生1000元押金,免除985元解压和过户费,并在三天内为向先生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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