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堂 学堂 学堂公众号手机端

违章停车的后果:25人葬身火海回顾2011年湖北仙桃特大交通事故

admin 3年前 (2022-09-03) 阅读数 116 #2021
文章标签 仙桃口罩

  参考资料:人民交通出版社,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编《道路运输事故典型案例评析一》;百度词条:7·4湖北仙桃高速追尾事故;【湖北道路交通网】湖北“7.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追踪;仙桃市随岳高速公路“7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1年7月3日下午,一辆隶属于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车牌号为鄂AE3892的广通牌GTQ6126E3G3大型普通客车由驾驶员伟、张麟轮换驾驶、搭载着52名乘客(其中5名为儿童)从广州出发开往湖北天门市长途汽车站。该车登记日期为2009年9月28日,至事发时车龄不到2年,是辆新车。2011年4月19日取得道路运输证,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江汉支公司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汉口中心支公司承保每个座位保额为50万元的强制交通安全险。但是当时该车执行的确是散客长途运输业务,因此其未在广州市内任何一个长途汽车客运站登记,也未向广州市交通运管部门报批线路,属于非法载客运输。

  一路上倒也顺利,7月4日3时38分,客车行驶至随岳高速公路珠玑收费站路段随州方向K229处时,坐在最后一排的一名女乘客要求下车,因为她所在的珠玑村就在高速公路边上,可以就近回家。因此,当时正在开车的驾驶员梁伟违规在应急车道停车让她下车。客车重新启动后不久,坐在右侧第二排过道一侧座位上的女乘客余某兰要求在两公里外的毛嘴镇下车,并说她的丈夫刘某访在那里接她,她没有手机,要借梁伟的手机给刘某访打电话。

  刚刚起步不到两公里就又要停车,梁伟很不耐烦,但还是用手机拨通了余某兰给的刘某访的电话并交给余某兰接听。电话那头刘某访问余某兰现在到哪里了?余某兰哪里知道自己到哪里了,遂又把电话给梁伟让他说大客车目前的位置,而梁伟心中有火气,根本没有接听,直接摁掉了电话。紧接着就将大客车停在了随岳高速公路随州方向K229+400处的慢车道与应急车道的分道线上,车头斜对着前方金属立柱指路牌,要求余某兰从这里下车。然而余某兰以还没有到毛嘴镇为由不肯下车。更加火大的梁伟吩咐张麟将余某兰的行李从客车行李舱中取出来扔路边,以这种方式逼迫余某兰下车。车内其他乘客也不耐烦地催促余某兰赶紧下车,可余某兰却还喋喋不休地说还没到毛嘴(镇)。

  张麟事后是这样回忆这段过程的:“我下车时那个女的(指余某兰)还在与梁伟争执,不肯下车,当时还有乘客说要那个女的下车,说已经过了毛嘴。出事时那个女的还站在梁伟旁边,梁伟当时侧身面对车门坐在驾驶员的座位上,那个女的面对梁伟站在他旁边。”

  张麟刚走下车,准备往车身当中打开行李舱门时,突然,一辆以每小时81公里时速在慢车道上行驶的、车牌号为鄂F1N210/挂车车牌为鄂FEA30挂、满载着冬瓜的东风牌DFH4251A9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为骏翔牌YJX940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狠狠地从后面撞上了客车的左侧尾部,巨大的撞击直接将客车前移撞断路侧护栏与路外立柱式指路标牌后冲下路基护坡;重型半挂车随后失控,撞断路侧护栏后侧翻于大客车北侧路基护坡,随即两车先后起火燃烧。

  时年41岁的天门市小板镇人杨某华作为亲历事故的幸存者回忆事故的过程:“当时我坐在第二排座位,突然就感到后面猛地被狠狠推了一下,一声轰响过后,我就从第二排座位上滚落到车厢中间,失去了知觉。醒来后腰部很痛,我忍着疼站起来爬出车厢开始寻找我的亲人。我从距车厢1米左右的昏迷的人堆里把我的妻子(吴某华)拉了出来,然后听到车厢里我女儿(16岁的杨某)喊我‘爸爸’,但这个时候我已经疼得浑身没有一丝力气,然后就看见客车开始起火,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我女儿和我姨侄(16岁的鲁某刚)、姨侄女(19岁的鲁某丽)被火吞掉。”

  事故一共造成客车内包括驾驶员梁伟在内的25人葬身火海,包括副驾驶张麟在内的29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3人伤势严重,半挂车驾驶员赵天峰当场死亡。

  幸存人员在3时50分打110和120求救,然而由于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120当班接话员陈某荣玩忽职守,没有按规定做好求救信息记录和通知院领导,导致求救信息过了4时整才传达到院方,耽误了十多分钟的宝贵抢救时间。

  当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的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是一副惨不忍睹的场面:近60米的高速公路护栏被冲断,纽成了麻花状躺在路基下面,由两根直径30厘米的空心立柱构成的高速公路指示牌被齐根撞断,倒在路基下面。事故客车和半挂车已经被烧成铁架子,公路路面上布满了黑色的油渍,散发着浓重的柴油味道,货车上装载的冬瓜散落得到处都是。客车车厢和货车驾驶室残骸内的人员遗体已经被烧成焦炭,完全无法用肉眼辨认,焦臭刺鼻,隔着口罩都能清楚闻到。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政府立即启动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省委,省长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严肃认真处理事故。副省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立即率省公安、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

  事发地仙桃市和邻近的天门市两地市委、市政府启动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安排医疗卫生、消防、公安、安监、民政等部门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上午11时,事故现场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省政府仙桃市随岳高速公路“7·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工作。

  截止8月7日,26名死者遗体全部由家属领回并办理丧葬事宜(由于遗体被烧得面目全非,很多家属一开始不敢去辨认,直到法医采集DNA样本进行比对确认后才一一认领),死亡赔偿金全部赔偿到位,29名伤者中28人出院。10月9日,最后一名伤者出院。

  事故客车当班驾驶员梁伟时年42岁,武汉人,持A1/A2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1991年4月26日,有效期至2016年4月26日)和《湖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2009年8月18日核发);副驾驶张麟时年40岁,武汉人,持A1/A2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1991年4月26日,有效期至2016年4月26日),至事发时没有《湖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根据张麟的供词,他原本并非是事故客车上的驾驶员,而是在7月1日受朋友梁伟的电线多名学生去打工,返程时在广州某住宅小区接上由当地非法揽客者组织来的散客,两人之前多次一起跑过长途客运,从未出过事情。

  事故半挂车驾驶员赵天峰时年44岁,枣阳人,持A1/A2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1985年9月10日,有效期至2020年9月10日)和《湖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2008年5月19日核发,有效期至2014年5月19日)。根据沿途监控显示,他早在7月2日下午就从千里之外的广东省河源市发车,中途路过江西省赣州市,于7月3日凌晨到达萍乡市境内。因有人将货车的油箱撬开偷油,驾驶员为修油箱在萍乡逗留了一个白天,并于7月4日2时21分由荆岳大桥上随岳高速公路,车辆行驶约1200公里。从撞车前半挂车没采取任何避让和制动措施的迹象看,赵天峰当时可能处在极度疲劳的无意识状态。

  事故发生路段限速每小时110公里。双向四车道,呈南北走向,南至岳阳,北至随州,为干燥沥青路面,路面完好平直,由绿化带和波形防撞钢板组成的中央隔离带分隔,路侧有波形防撞钢板隔离(路面自中央分隔带起由西至东分别为快车道、慢车道、应急车道)。事发路段符合设计要求。不过,事发路段没有路灯照明。

  因为事故客车的挂靠公司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不作为,导致事故客车长期违法营运而未被及时发现,车载GPS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也未及时引起重视。

  事故半挂车所属的襄樊青林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该公司自2008年2月成立以来,于2011年3月27日、4月21日分别组织过两次驾驶员教育培训活动,仅培训驾驶员19人次,肇事车辆驾驶员赵天峰从未参加过公司培训。

  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交通大队对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督办不到位。

  襄樊青林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襄樊市公安局襄州区大队自襄樊青林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襄州区大队一直未组织该公司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导致该公司的安全隐患长期处在无监管状态。

  另外,武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天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天门市交通局、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总队京山大队和仙桃市卫生局都在这起事故中存在失察、失职、渎职以及不作为的情况。

  直接原因是鄂AE3892客车驾驶员梁伟驾驶客车夜间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下客,且车辆骑轧慢车道与应急车道分道线,车身占用慢车道,严重影响了后方来车的正常行驶,导致危险发生;鄂F1N210半挂车驾驶员赵天峰驾驶半挂车夜间行驶时,因疑似疲劳驾驶、未及时发现前方险情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致使车辆撞上前方停驶的客车造成严重后果。梁伟和赵天峰作为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为都已经在事故中丧生,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为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鄂AE3892客车的实际所有人万学啟和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冯凯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于2011年10月19日被仙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襄樊青林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法人李大明被勒令终身不得担任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法人。

  天门市运管处副主任朱晓飞、天门市运管处运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兼稽查一中队中队长温凯、襄阳市襄州区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臧秀坤、武汉市江汉区大队车管中队干警黄新汉、武汉市运管处市场监管办主任魏明建、武汉市运管处安全科科长梁国伟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襄阳市襄州区运管所副所长郭辉、襄阳市襄州区大队大队长顾勇、武汉市运管处副处长周春生、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总队京山大队教导员张发军、京山大队副大队长李东升、仙桃市卫生监督局局长韩银灯、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兼彭汉斌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

  天门市交通局副局长彭圣平、襄阳市襄州区运管所所长王辉、武汉市江汉区大队副大队长钟宏祥、武汉市运管处副处长朱炎、仙桃市卫生局局长兼闵银华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天门市交通局、仙桃市卫生局、湖北省高速公路总队京山大队分别被武汉市政府、天门市政府、仙桃市政府以及湖北省公安厅通报批评。仙桃市政府向湖北省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事故的另一个直接当事人——要求驾驶员梁伟停车的妇女余某兰活了下来,她受到众多遇难者家属的猛烈指责(甚至要她为逝去的亲人偿命)。她在自责之余也觉得很委屈,因为中途要求驾驶员停车下车的情况在当时并不是个案,甚至十分普遍。在出事前就有一个妇女下了车,别人能下车,没出事就没人指责;她下车碰巧出了事,就成了千夫所指。

  余某兰的做法代表着相当一部分住在高速公路沿途村镇的群众的出行逻辑:从事故发生地点下车,从高速公路上下去就是自己所住的村子,直线距离不到两公里。而如果继续乘车到天门长途汽车站都还有比较远的一段距离。到了后还要换乘别的班车回村,而且还因为到车站时天还没亮,没到头班车的发车时间而在车站等天亮,所以就便利程度看确实远不如就近下车自己走回村来得方便。尽管村干部经常与当地一起在村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但是高速公路上下客的情形仍然比较常见。当调查组进村调查时,某村干部无奈地吐槽:“村民们嫌进站上下车路远,从高速公路下来比较方便。”

  当时天门一带出门务工人员很多,仅在广州务工人员就达约60万人,长途出行比较频繁。进入暑期,很多在外务工人员或带孩子回乡探亲,或带留守的孩子前去打工地,加大了出行的密集度。很多乘客要求就地“踩一脚”上下车,导致客车违法停车随处可见。

  据调查,在事故发生的沿途路上长期存在一些专业从事非法揽客的人员。他们与高速公路上的班线驾驶员相勾结,组织散客由高速公路翻越或者破坏护网非法上车,给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由于存在这种特殊的需求以及需求背后的利益驱动,尽管多个高速公路执法部门联合进行打击,客车违法停车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落实;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加大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对屡教不改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进一步强化对旅游客运车辆的监管,严格资质审查和包车线.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合理安排勤务,完善勤务制度,改进勤务方法,严格路面巡查,提高执勤效能。坚持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严厉打击各类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要针对城市通勤车参与客运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人员培训教育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