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劣!朱某某刑事立案调查!
通过藏匿于驾驶室后排、由林某某代驾的方式,违规进入新发地市场。朱某某随后出入市场内的饭店、便利店等场所,相关饭店经营者孙某(男,34岁)、便利店店主胡某某(女,35岁)不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导致多名与朱某某同时空关联人员密接隔离。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发地市场工作人员王某某(女,44岁)、秦某某(男,42岁)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影响市场防疫工作。
朱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目前,丰台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上述8人依法刑事立案调查。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落实“四方责任”至关重要。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配合做好进返京管理、进入公共场所扫码测温等防疫工作,共同筑牢首都疫情防控屏障。对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非必要不出省,尽量减少跨省出行,建议就近错峰出游,避开热门景点或景点高峰期。出游前准备好口罩、手用消毒剂等物品。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尽量避免出游。
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需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体温和健康码正常,且近7天未到过中高风险区者方可进入。
进入景区后,尤其是进入室内场馆时要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在景区排队、就餐、购物、观看演出及赏景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在人流量大的区域逗留,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使用缆车、游船、电瓶车、内部交通车,如确需使用要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保持安全间距。
景区游玩时,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用餐前、触摸公共设备设施后,及时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消毒,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尽量避免在人群聚集地用餐,如需用餐,优先选择打包取食,建议错时错峰用餐,使用公筷公勺,减少因就餐而摘口罩的次数和时间。注意食品安全,选择煮熟的食物,不食用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味。
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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