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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的口罩乱像和执法现象

admin 3年前 (2021-01-27) 阅读数 147 #2021

  在仙桃市防疫指挥部发布禁止生产和销售三无口罩的通告之后,有网友2020年3月26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热线电话举报“仙桃市嘉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三无口罩,“嘉康防护”是在2月14日仙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次发布禁止生产、销售三无口罩之后,就将口罩生产线从自家的小作坊转移到“湖北裕泰嘉和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办公室二楼,在一个封闭场所偷偷地生产三无口罩。

  2020年4月7日,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对“湖北裕泰嘉和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的检查后回复网友:裕泰嘉和提供了购买口罩设备的银行打款记录单(一张买无纺布原材料的转账单)和口罩代加工合同来佐证,,证实口罩机器是属于裕泰嘉和自己所有,不予立案。

  根据仙桃市防疫指挥部发布的第一条通告:凡未取得生产、销售许可,或生产环境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口罩的,一律由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网友对稽查支队刘科长描述的现场情形提出质疑:

  1、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实名举报后,为什么不是和公安、消防、应急部门联合执法?为什么只有稽查支队的三个人去执法现场?

  2、“湖北裕泰嘉和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无纺布的企业,在仙桃市防御指挥部发布禁止生产和销售三无口罩之后,“裕泰嘉和”不在复工的口罩企业之内,稽查支队在现场发现大量的口罩属于三无口罩,稽查队在现场为什么不现场查封?

  3、在“裕泰嘉和”办公室二楼一个封闭的场所生产口罩,他的生产环境并不符合口罩安全生产的规定,即没有消防通道,也没有消防设施,在消防安全存在巨大的隐患的情况下,稽查队现场为什么不现场采取查封或者禁止生产等执法措施?

  4、稽查支队刘科长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推到办事处去查处,把消防隐患的责任推到消防部门去查处,是否是合理的说法?

  结合上面的四个问题,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没有担负起监管之责,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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