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高价进购口罩后遇市场价格大幅下调 法官这样调解
2020年3月,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时候,梁某通过微信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以单价2.3元/个的价格向李某购买口罩10万个,李某承诺在打款后3日内发货,随后梁某通过支付宝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李某支付货款23万元。但李某发货7.5万个口罩后,剩余2.5万个口罩因货源不足至今未交付。后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口罩市场价格大幅下调,梁某多次要求李某返还货款无果。
承办法官向伟了解案情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口罩市场价格变化对本案合同履行的影响,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分期向原告返还未发货部分的货款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物资需求紧迫,价格上涨,供给不足,部分市民将口罩供应不足当成一种商机,向上家大量进购口罩,再将低价进购的口罩高价卖出,赚取差价,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市场上的口罩供应充足,价格下降,部分未履行完毕的口罩买卖合同极易引发纠纷。口罩交易应在保障货源供应充足的前提下进行,提前预估交易风险,避免交易引发纠纷,对交易双方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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