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十堰竹溪县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会计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
根据《竹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公告》和有关规定要求,竹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3。
体检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7:00。所有体检对象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竹溪县教育宾馆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交通、食宿、安全等由考生自行负责。
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考察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发放调档函,调阅考生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对考生的资历核实并调查了解考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工作期间学习及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确定为竹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体检考察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依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对象在体检考察期间,应自觉践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严格执行“乙类乙管”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提倡全程佩戴口罩。
3.体检合格人选在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干部调档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资料及考生个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报送到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体检和考察均达到“合格”的人选确定为竹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体检、考察不合格和主动弃权者,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并公示。逾期不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视为自动放弃。
3.竹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体检均应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虽属指定医院但非集中体检结果也一律无效。
4.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11:00 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类的饮料) 。
5.女子受检人员妊娠期或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妊娠期或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人员,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原文标题:竹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会计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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